丰泽区
1、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或境外国家(地区)授权的发明专利,奖励30000元/件(开展发明专利“清零”行动,对发明专利实现“清零”的企业,给予当年度每家1万元的奖励)。
2、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或境外国家(地区)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奖励10000元/件。
3、获得中国专利金奖,奖励10万元/件。
4、获得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的专利权人,奖励10万元/件。
5、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奖励8万元/件。
6、获得省专利奖特等奖,奖励8万元/件。
7、获得省专利奖一等奖,奖励6万元/件。
8、获得省专利奖二等奖,奖励4万元/件。
9、获得省专利奖三等奖,奖励2万元/件。
10、获得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专利权人,奖励5万元/件。
备注:对同一项目同一年度同时获得中国专利奖或中国外观设计奖、福建省专利奖的,按最高奖项配套发放奖金,不重复奖励。
来源:《丰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专利运用和保护的意见》本规定2018年3月12日印发有效期2年,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鲤城区 1、国内发明专利申请,奖励3万元/件。(企业首次授权发明专利,奖励10000元。) 2、对获得福建 省专 利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项目分别奖励 8 万元、 6 万元、 4 万元、 2 万元; 3、对获得泉州市专利奖重大发明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项目分别奖励 6 万元、 4 万元、 3 万元、 2 万元。 备注:对同一项目同一年度同时获得中国专利奖或中国外观设计奖、福建省专利奖、泉州市专利奖的, 按最高奖项配套发放奖金,不重复奖励。 来源:《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泉鲤政办〔 2018 〕 148 号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第二次修订鲤城区促进专利运用和保护意见的通知》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实施,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止。 洛江区 1、获得国内发明专利申请,奖励3万元/件。 2、获得国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奖励2000元/件。 3、获得国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奖励500元/件。 4、发明专利获得国外授权、实用新型专利获得国外授权、外观设计专利获得国外授权的分别奖励3万元、4000元、800元(通过 PCT 程序提出专利国际申请的每件奖励 4000 元)。 来源:《洛江区培育扶持自主知识产权的若干意见》本意见实施时间自 2017年4月29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泉港区 1、获得国内发明专利申请,奖励3万元/件。 2、获得国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奖励3000元/件。 3、获得国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奖励500元/件。 来源:《泉港区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若干规定》本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1、获得国内发明专利申请,奖励4万元/件。 2、获得国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奖励3000元/件。 3、通过PCT(专利合作条约)获得的境外国家(地区)授权的发明专利,奖励5万元/件(同一发明创造获得多个国家(地区)授权的,不重复奖励)。 来源:《泉州开发区关于进一步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上措施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台商投资区 1、获得国内发明专利申请,奖励3万元/件。 2、获得国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奖励2000元/件。 3、获得欧美日发明专利,奖励3万元/件。 来源:《泉州台商投资区企业挖潜改造资金管理暂行规定》 晋江市 1、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奖励1万元/件;该专利在三年内进行实际运用(自主使用或许可我市其它企业使用等)每件奖励4万元。 2、获得国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奖励3000元/件。 3、获得国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奖励1500元/件。 备注:(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奖励最高30万元,其中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奖励最高10万元,同一个专利权人同一年度奖励最高10万元,其中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奖励最高5万元。) 4、获得境外国家(地区)授权的发明专利的,奖励5万元/件(同一发明专利获得多个国家(地区)授权的,奖励不超过10万元。受奖励专利不再享受《晋江市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资助)。 5、获得国家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项目,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20万元。 6、获得国家外观设计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项目分别奖励20万元、15万元、10万元。 7、对获得省专利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项目,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 8、对获得本级专利奖重大发明专利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项目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 9、通过PCT途径申请专利并进入国家阶段(国外)后对专利权人资助:职务申请人的,奖励1万元/件,非职务申请人的,奖励0.5万元/件,同一企业或个人每年最高奖励10件;国外发明专利授权后对专利权人资助:获得美国、日本、英国、欧盟等国家或地区发明专利的,资助5万元/件;获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发明专利的,资助1万元/件,每件发明专利奖励总额最高10万元。 来源:《大力推进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的若干意见》本意见有效期两年,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开始实施,至2020年12月31日止。 石狮市 1、获得国内发明专利申请,奖励4万元/件。(非职务发明同一专利权人同一年度奖励不超过15万元) 2、获得国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奖励3000元/件。(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奖励不超过10万元) 3、获得国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奖励1500元/件。(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奖励不超过10万元) 4、获得国(境)外授权的发明专利的,奖励5万元/件(同一发明专利获得多个国家(地区)授权的,奖励不超过10万元)。 5、通过PCT程序提出专利国际申请的,奖励5000元/件。 来源:《石狮市大力推进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若干意见》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南安市 1、获得国内发明专利申请,奖励3万元/件。 2、获得国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奖励3000元/件。(同一专利权人、同一年度实用新型专利奖励不超过10万元) 3、PCT:境外国家(地区)授权的发明专利的,奖励5万元/件。(同一专利权人、同一年度实用新型专利奖项不超过10万元;境外国家(地区)不超过20万元。) 来源:《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抓好科技工作提高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2017年10月16日起执行。 惠安县 1、获得国内发明专利申请,奖励1万元/件。 2、获得国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奖励2000元/件。(同一企事业单位(个人)同一年度扶持奖励额度不超过10万元。) 3、获得国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奖励500元/件。(同一企事业单位同一年度扶持奖励额度不超过5万元。) 4、获得中国专利金奖的,奖励5万元/件。 5、获得省专利奖一等奖,奖励3万元/件。 6、获得省专利奖二等奖,奖励2万元/件。 7、获得省专利奖三等奖,奖励1万元/件。 8、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的,奖励3万元/件。 9、获得中国外观设计专利奖的,奖励1.5万元/件。 10、获得福建省专利特别奖的,奖励4万元/件。 来源:《惠安县鼓励科技创新暂行规定》,本规定的实施期限自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 永春县 1、获得国内发明专利申请,奖励分别奖励5万\4万 元/件。(专利权人为企事业单位的奖励5万元。专利权人为个人的奖励4万元。发明专利保护及运用10年以上(自授权之日起),每件发明专利补助1万元;) 2、获得国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奖励3000/2000元/件。(专利权人为企事业单位的奖励3000元。专利权人为个人的奖励2000元。) 3、获得国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奖励1000元/件。(专利权人为企事业单位的奖励1000元。) 4、通过PCT(专利合作条约)国外申请的专利的,奖励4万元/件。(其专利转化为产业化成果且与企业主营产品密切相关联的,每件专利再奖励1万元) 来源:《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专利运用和保护的实施意见》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实施,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德化县 1、获得国内发明专利申请,奖励3万元/件。 2、获得国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奖励3000/1000元/件。(专利权人为企事业单位的奖励3000元。专利权人为个人的奖励1000元。) 3、通过PCT(专利合作条约)的企业,奖励2万元。 来源:《中共德化县委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推动陶瓷产业跨越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本通知实施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安溪县 1、获得国内发明专利申请,奖励8000元/件。 2、获得国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奖励1000元/件。 3、获得国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奖励500元/件。 来源:《安溪县鼓励扶持自主知识产权的暂行规定》2019年1月7日开始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