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泉州市工信局发布关于征求2020年市级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经泉州装备协会秘书处整理,现将申报条件及相关注意事项发布供各成员企业参考。
届时,各县市区工信局将按照市工信局发文组织企业进行申报,符合条件的成员企业也可提前留意。
截止至2020年4月28日前
(一)遴选原则
主要以企业上年度产值为主,且发展前景较好、具有较强品牌效应及推动产业上下游协作配套的带头作用,同时统筹考虑行业内企业数量、细分领域均衡分布。市级产业龙头企业实施动态管理,各产业龙头企业遴选条件如下:

3.近三年内,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未涉黑涉恶、且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超能耗限额标准或严重环境违法等行为。
(一)市工信局每年发布市级产业龙头企业申报指南,明确申报时间、申报条件、具体要求等事项,组织开展市级产业龙头企业申报工作。
(三)县级工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推荐申报意见并报市工信局。
(一)市级产业龙头企业应注册并登录泉州市工业企业服务云平台,定期报送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信息。
(二)工信部门应将市级产业龙头企业作为日常管理、服务的重点,动态跟踪、掌握省级龙头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时协调解决企业提出的困难问题,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辅导,帮助企业充分享受各级各部门支持企业发展、特别是龙头企业发展的政策,推动市级产业龙头企业持续发展壮大。
(三)企业申报市级产业龙头企业,须如实、准确填报申报材料,真实反映企业实际情况;如存在弄虚作假、虚报伪造申报材料行为,经调查属实的,取消其工信系统项目资金申报资格。
(四)市级龙头企业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等严重违法违规事件,且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的,或列入信用中国失信黑名单的,经核实后取消其市级龙头企业资格;并于本办法有效期内不受理该企业申报市级龙头企业。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原文及附件下载地址:
http://gxj.quanzhou.gov.cn/zwgk/tzgg/202003/t20200326_2184561.htm
(来源:泉州市工信局)